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牵引车、电动货车、散装罐车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舍司招(2023)zc2-08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动牵引车、电动货车、散装罐车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实施,项目业主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递交书面的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程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邀请名单。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电动牵引车、电动货车、散装罐车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2.3 建设单位: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4 项目概况:招标人为满足增产扩能需求,需采购物料转运车辆一批,其中电动牵引车17台,电动货车8台,散装罐车3台。
2.5 招标范围:酿造准备中心项目、龙池生态酿造车间项目、黄金谷生态制曲中心(二期)项目所涉中物料转运车辆的细化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金沙1005的技术支持及金沙js9线路中心的售后服务等。标段一:电动牵引车,包括但不限于整车设备、配套充电机、电池等设备设施。标段二:电动货车,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电动车头和车板、充电机、电池等设备设施。标段三:散装罐车,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底盘、上装罐体、配套电机等设备设施。
2.6 质量保证期:12个月,从双方签署的安装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强制性和推荐性规范、标准要求,满足现场环境使用需求。
2.8 供货时间:
2.8.1标段一:电动牵引车的设计、制作、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2.8.2标段二:电动货车的设计、制作、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2.8.2标段三:散装罐车的设计、制作、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含办理公告等上牌手续)。
三、招标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 |
名称 |
主要内容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 |
标段一 |
电动牵引车 |
包括但不限于整车设备、配套充电机、电池等设备设施。 |
一批 |
5万元 |
标段二 |
电动货车 |
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电动车头和车板、充电机、电池等设备设施 |
一批 |
5万元 |
标段三 |
散装罐车 |
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底盘、上装罐体、配套电机等设备设施 |
一批 |
5万元 |
说明:投标保证金按照对应标段的保证金额度分别缴纳,投标人可参与部分或全部标段投标。
四、申请人及授权代表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条件:电动牵引车、电动货车、散装罐车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授权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
4.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5.1 资质及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良记录。
5.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平均无亏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国内类似的合作成功案例不低于2例。
5.7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分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5.8投标人须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见附件一)。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必要时的约谈或考察)经审查均合格的,入围正式投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20日09:00前,按照“附件二投标预审资料提交模板”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盖章文件原件,并经密封后送达招标人进行报名(收件单位: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招采二部,收件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收件人:于先生 15082533629)。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缴纳:标段一¥5万元,标段二¥5万元,标段三¥5万元;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且确认参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zc2-084号-标段*。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帐号:2310 4641 0902 2509 624。
8.2 保证金退还:
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方补齐),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单位后30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损失;中标人不按期开工,经招标人催告后仍不开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九、投标报名联系人及时间安排:
9.1投标联系人:
招标联系人:于先生 15082533629 邮箱: yen@tuopai.biz
地 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邮 编:629209
凡涉及商务、技术咨询的,请投标人以邮件方式书面提出,招标联系人在2个日历天内以邮件方式回复。
9.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9.3时间安排:
投标预审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
本项目发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18:00(暂定)
本项目回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以上时间会根据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动,以实际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11日在如下网站发布: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金沙1005官网(http://www.tuopaishede.cn)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okcis.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本公告有效期至本项目开标当日18:00截止。
十、附件
招标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